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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郑东新区补充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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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7 10:51: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郑东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情况,进行空岗补充招聘,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21名。其中:

在职教师12名:语文5名、英语2名、生物1名、道德与法治2名、历史1名、体育1名。

毕业生9名:数学1名、英语1名、物理2名、生物1名、道德与法治1名、体育3名。

(二)小学教师12名。其中:

在职教师6名:语文4名、数学2名。

毕业生6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1名、信息技术1名。

(三)幼儿园教师2名。其中:

在职教师1名,毕业生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均需于2020年(含)之前毕业;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幼儿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二级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均需于2020年(含)之前毕业;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毕业生和2023年应届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加分条件

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交入伍证书、退役证书、有效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郑州市招才引智云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12:00、14:30—17:30。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龙翔校区初中部(即东校区初中部,郑东新区龙湖外环和秋澄街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信息填报:

①郑东新区2023年教师招聘计划空岗补充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③毕业证和相应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和相应学位认证;

备注:报考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需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需将每个层次学历学位材料准备齐全。

④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毕业生岗位不需提供);

⑤教师资格证;

⑥普通话证;

⑦其他佐证材料,例如加分材料等。

其中第②—⑦项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1份),将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以上顺序排列,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审核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3.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英语、体育、音乐、幼儿园学科的考生须初试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信息填报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8月24日10:00—15:00。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信息填报网站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建议考生保存准考证电子版并打印2份以上备用。

(三)初试

报考英语、体育、音乐、幼儿园学科的考生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初试。初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结果,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缴费、参加笔试。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未参加初试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笔试

时间:拟定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参加笔试人员数量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2.拟定于2023年8月27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将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应及时查看通知并按要求打印《面试通知单》。

3.面试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点。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如需分组面试,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后计算面试成绩。

5.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体检、考察工作只进行一次。

3.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聘用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在职教师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郑东新区不予负责。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郑东新区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郑东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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