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南阳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原南阳市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和南阳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重塑后机构)拟面向全市基础教育学校(含县、乡基础教研部门)公开选聘部分学科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缺毋滥。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学科教研员10名,其中:高中4名,思想政治、历史、地理、英语学科各1名;初中4名,道德与法治、历史、数学、化学学科各1名;小学2名,语文、英语学科各1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人际关系和谐,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3.在编在岗的基础教育学校一线教师及教研人员。
4.教育教学能力突出,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和教研工作任务。
5.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小学、初中教研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高中教研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或者“双一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独立二级学院),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
2.具有相应学段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具有本专业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年龄4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三)业绩条件
1.申报中学教研员者,一线教师须有近三年毕业班教学经历,县乡教研员须有毕业班教学经历,且培优工作成绩显著,任教学科(或指导学科)在全市高、中招质量评估中成绩优秀;申报小学教研员者,任教学科(或指导学科)在县域质量评估中成绩突出;
2.具有强烈的教学改革意识和创新精神,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基础教研部门规范组织的本学科优质课一等奖(或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的全国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一等奖);
3.教科研能力突出,主持或参与(前3名)完成本学科省级科研课题或主持完成市级科研课题;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教育类CN期刊发表过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本专业学术著作;
4.其他能够证明本人教育教学业绩的事项;
5.同等条件下教研人员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选聘纪律的人员;
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选聘工作程序
1.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于2023月8月22日-8月 24日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南阳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南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4楼447房间)报名。联系人:王老师 13598229203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基本条件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选出符合条件的备选对象。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3.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考核专家组,通过当面交流、沟通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备选对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业务潜能和思想品德等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4.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座谈、民主测评、现场答辩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7.聘用
公示结束,对无异议的人员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办理编制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开选聘的学科教研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南阳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学科教研员选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