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陆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陆河机编〔2019〕72号)文件精神,陆河县共5个机关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人员,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即1993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五)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4日9:00至8月30日16:00止。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660-563390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本次招聘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https://www.qgsydw.com/)报名。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同时报考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等要求,填报好符合本人条件的招聘岗位。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佐证、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考生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2023年陆河县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一份;
(2)《考生承诺书》(自行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一份;
(3)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本首页)、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
(4)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5)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属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书面证明。
(6)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像素240*320(宽*高),照片大小为100kb以内,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4.笔试时间、参加笔试确认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考生报名)”(https://www.qgsydw.com/)和“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公告。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设为50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报考人员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和“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审核
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对象不符合条件或者资格审核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审核的,可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经招聘单位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者,参加面试。
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及资格审核地点时间等有关事项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立即退还;
(2)考生报名表原件一式一份;
(3)有工作单位的现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材料一份;
(4)属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证明中共党员身份的书面证明材料一份;
未予聘用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公告。
2.在笔试成绩合格且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若同一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报考县民政局、河口镇人民政府、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县医疗保障局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仍然相同的,再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排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有效期为8个月(自首批拟聘人员公示之日起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对象。体检费自理。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he.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管理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与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报考河口镇人民政府的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陆河县政府聘员管理办法》(陆河机编〔2019〕7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3.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招聘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聘用人员进行处理,达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将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聘用人员本人同意续聘的给予办理续聘手续;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的,其待遇按社会保险法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八、递补
(一)本次公开招聘,报考人员如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岗位空缺的可递补:
1.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自愿放弃退出的;
2.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首聘后6个月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递补程序:由招聘单位征求报考人员本人同意后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县人社局同意,可在招聘单位同批次、同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人员仍需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聘用。
九、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的年龄、基层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国外学历认证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首日。
2.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通知的,造成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5.报考人员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否则作自愿放弃退出处理。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以上。
6.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有效期8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其他需要招聘政府聘员的单位可以在本次笔试成绩中择优录取,具体方式另行公告。
7.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陆河县民政局:0660-5662089
陆河县医疗保障局:0660-5668298
陆河县河口镇人民政府:0660-5598052
陆河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0660-5662698
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0660-5501000
陆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