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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市集美区杏东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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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3 11: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集美区杏东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音乐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非在编音乐教师1名(民乐优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5.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非在编音乐教师岗位条件
  1.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主修或者辅修民乐或打击乐器,有民乐团指挥及建队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师待遇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jmqxdxx@126.com,邮件及报名表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5259295915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5)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厦门市集美区杏东小学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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