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同时解决我县部分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根据《黑龙江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伊人社函[2021]563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社局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嘉荫县公益性岗位总体要求,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的原则,以就业困难人员为重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申报,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
(二)综合素质好,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嘉荫县城镇户籍或嘉荫县常住地证明,经嘉荫县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计划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详细岗位附表1)。
四、岗位待遇
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工资标准2000元,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包含个人应缴部分)。
五、服务期限
原则上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2023年8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户口(常住证明)、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2张,到嘉荫县人社局(县就业服务中心)309办公室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侧重以岗位匹配度为主,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年富力强者、退役士兵优先,考核合格后进行岗位分配。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由嘉荫县人社局审核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嘉荫县人社局备案。
七、咨询电话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9室
联系人:陈欣欣、张海岩
联系电话:0458-2689619
附件1:基层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嘉荫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嘉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