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新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一批村居事务工作者,具体招录事项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失信丧德等不良行为记录,家人遵纪守法,邻里关系和睦,在履行村规民约、支持村“两委”工作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3. 热爱农村事业,熟悉农村情况,工作踏实、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4. 具备竖新镇户籍,原籍在竖新镇的或者因婚姻嫁娶关系长期稳定居住在竖新镇域内,在竖新镇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也可报考。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 鼓励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退伍军人、回乡大学生、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种养能手等青年人才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中共党员。
三、招聘程序
统一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组织考察、党委审定、集中公示”等程序进行。
1.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竖新镇人民政府党群办(响椿公路58号北楼303室)。
联系电话:59490315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且当场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表。报考者提交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电子版报名表可在公共邮箱下载:sxzggxx@163.com,密码:59491767
2. 考试。初审合格者参加招录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和写作,面试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沟通协调能力。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进行排序确定。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组织考察。竖新镇党委组织部门综合笔试、面试成绩按村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录用初步人选,并进行综合考察。
4. 党委审定。竖新镇党委对考察人选进行集体研究和讨论,确定拟录用人选。
5. 组织体检。因村居事务工作者拟录用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6. 公示。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7. 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四、管理和待遇
1. 对所录用的村居事务工作者实行聘用制,设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并签订聘用协议。
2. 对上岗培养的村居事务工作者给予一定的报酬,每月岗位工资为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年终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3. 考核办法:竖新镇组织部门每年年终负责对村居事务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按一定比例享受村“两委”一般干部的绩效奖励,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取消绩效奖励,并不再续签聘用协议。
*竖新镇党群办拥有本次招录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