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合同聘用制,无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治安城管民兵巡逻工作岗位5人,18-35周岁(1987年8月29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8月29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能吃苦耐劳,能胜任夜班。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8月31日,受理时间9:00-12:00、13: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成都市新乐中街79号)1楼101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3171785、84162089。
3.资料提供:携带《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2023年公开选拔自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二)报名程序
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在附件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三)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街道。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五、招录程序
(一)考试分为初面、体测和终面。
初面为报名现场面试,终面和体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及初面。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面,通过资格审查及初面人员,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进入体测,未通过资格审查及初面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测。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测名额1:30的比例通知进入体测,达不到上述比例,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全部进入体测。体测结束一周内,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终面人员,未通过体测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终面。按应聘者体测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终面名额1:5的比例通知进入终面人员,最后一名体测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终面。如果进入体测人员达不到1:5的比例,符合条件的体测人员全部进入终面名单。
(五)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测成绩×30%+终面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终面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终面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政审合格后,与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咨询电话:028-84162089;028-85175610
监督电话:028-8519387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下载>>附件:岗位情况表.pdf
附件: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2023年公开选拔自聘人员报名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