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岳县公安局拟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岳县公安局常态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交通管理、公安局机关及派出所)和文职(局机关)辅警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强;
5.具有符合报考单位和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身高等具体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年龄18-35岁,身心健康(特巡警岗位辅警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7.勤务辅警需高中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CM以上(特巡警岗位辅警需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文职辅警需大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身体肥胖指数均需正常范围;
8.长期生活且居住在安岳县范围内的人员;
9.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9.曾在安岳县公安局从事辅警工作,自行辞职不满半年的;
10.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11.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2.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年底(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安岳县公安局614办公室、安岳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三楼内勤办公室(安岳县岳阳镇兴隆街120号)。
3.报名的具体程序:报名者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并如实填写安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者携带以上证件到报名点进行选岗和登记报名。
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3)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人员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考试
考试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体能测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科目:公安基础知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时事政治。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2: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如果人员达不到2:1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安岳县公安局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1.男子体测四类项目:1000米跑,俯卧撑,50米速跑,立定跳远。
2.女子体测四类项目:800米跑,仰卧起坐,50米速跑,立定跳远。
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分数,评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体能练兵手册》中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设定达标标准。参考人员需完整参与四个项目测试,参与测试项目三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为合格。测试时间及地点由安岳县公安局确定后予以告知。
(四)体检
1.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除身高和视力有特殊要求外,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还需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干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疾病。由安岳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
(五)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由政审对象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
(六)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安岳警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签订合同:综合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八)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入职前需参加岗前培训,凡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福利
(一)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规定从其工资中扣除;其工资福利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每年组织健康体检,派出所辅警勤务期间提供住宿、就餐条件。
试用期人员按转正后工资的80%计发。
五、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督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公告由安岳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24960400、028-2453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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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