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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招聘7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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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31 16: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受托开展宿州地区所属乡镇10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现场巡检维护、故障抢修,0.4千伏及以下客户服务业务。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需求

公司计划招聘79人,派驻至乡镇供电所从事农电岗位工作,其中农网运行维护与检修岗位需登杆作业,限招男生。

1.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城郊分公司10人。



2.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砀山分公司7人。

3.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萧县分公司17人。

4.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灵璧分公司18人。

5.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泗县分公司13人。

6.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埇桥分公司14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不良诚信记录及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记录。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涉及年龄处以此类推)、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及以下(电工类专业可放宽一年),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3.电工类专业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应聘者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相关信息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查证。
5.身心健康,适合从事农网运行维护与检修、供电所综合业务等工作,无妨碍电力生产工作的疾病或缺陷。患有以下疾病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1)色盲、双眼矫正视力低于1.0;(2)双耳听力障碍;(3)四肢功能残疾;(4)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登高作业;(5)其它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应电力作业岗位者。
二、招聘工作安排
(一)应聘者报名
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登记表电子版文件以“应聘单位+毕业生姓名”命名,于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24:00前投递至13955780998@163.com,逾期不予受理。邮箱投递资料含应聘登记表、简历、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等电子版资料,应聘者提供的电子版材料或复印件、打印件等资料,不予退还。
应聘者按本人志愿可填报2个需求岗位(如**分公司**工作地点**岗位),并明确是否服从调剂。
(二)简历筛选与资格审查
1.简历筛选:招聘工作组对照报名基本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确定考试人选。生源较多时,本区、县生源优先考虑(以身份证或户口簿为准)。
2.考试通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向参加考试考核人选发布考试通知,确认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现场审核环节必须由应聘者本人参加。
3.现场资料审核:①学籍验证报告;②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包括体能测试30%、笔试40%、面试30%(含素质评价等)三项。
1.体能成绩:体能测试项目一是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二是4*10米折返跑。体能测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采用现场集中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面试: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加权相加进行排序,按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足3:1的则所有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
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按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对因报名人数不足或成绩不佳导致空缺的岗位,按照择优原则适度进行调剂。
(五)公示及体检
公示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组织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依次递补。
(六)录用
录用单位与体检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录用人员不跨县域调动。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应聘过程提供虚假信息的;(2)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的;(3)破坏公司招聘秩序,造谣生事、发表不实言论的;(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2.请应聘者保持通信通畅。如出现无法联系、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时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除应聘者本人外,家属等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各环节现场。
4.未通过资格审核、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公司不再另行通知。
5.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任何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公司无关。
6.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及体检等因应聘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四、薪酬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单位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为录用单位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签订合同后待遇按录用单位相关岗位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包含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老师0557-3077927;13955780998(仅招聘期间启用)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应聘登记表


宿州明丽阳光电力维修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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