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控股的特大型采、选、冶、化、深加工联合企业,主要生产镍、铜、钴、铂族贵金属及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产品、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化学品、有色金属新材料等。拥有世界第三大硫化镍铜矿床,是中国最大、世界领先的镍钴生产基地和铂族金属提炼中心,在全球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
金川集团在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合作,2022年镍产量居世界第四位,钴产量居世界第四位,铜产量居国内第四位,铂族金属产量居亚洲第一位。
2023年金川集团位居“世界500强”榜单289位,“中国500强”榜单85位。
招聘计划
根据金川集团2023年技能操作类人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能操作类人员800人。其中:男性675人,女性125人。主要从事矿山、选矿、冶炼、动力和维修等技能操作岗位工作。
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8月1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金昌技师学院四年制高级工班毕业生)。
3.专业:部分岗位限制专业,具体在岗位竞聘程序时予以公布。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职业禁忌病症。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6.认同本企业文化、爱岗敬业、服从分配、能够安心工作。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体能测试、体检毒检、综治审查、面试、专业分类、岗位竞聘、公示录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7日18:00。
2.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须通过扫描下方“金川招聘”二维码或关注“金川集团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平台(“社会招工-招工报名”模块),进入金川集团2023年招聘报名系统,进行线上实名注册账户后报名(本人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并按顺序填报个人相关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包括个人签字的个人信息真实承诺书)。
3.金川集团公司现所属或控参股各单位正式聘用员工或曾聘用员工不允许报名应聘。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3年9月8日-2023年9月10日。
2.应聘人员必须完整提交报名所需材料。资格审查期间经工作人员反馈,仍未能按要求完整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金川集团2023年招聘系统个人账号、官方电子邮件(hr_noreply@jnmc.com)及短信等方式反馈,请应聘者及时查看接收。
(三)笔试
1.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时间将通过“金川招聘”、金川集团官方电子邮件及短信等方式通知。笔试前1-2天发放准考证,应聘者需自行及时关注通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3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到规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须知
(1)参加考试人员需按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1小时到达考场。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通过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开考场。笔试结束后,不允许聚集、逗留。
(2)严查替考等作弊行为,本次考试采取签名留底、身份证和照片核对的方式进行身份验证。考试过程进行全程视频监控、手机信号屏蔽。不得携带手机、电子手表、书籍及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发生作弊行为立即终止考试,取消考试资格,列入黑名单,不得再次参加金川集团及各下属单位、子公司任何招聘活动。
3.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序,分性别进行公示。
(四)体能测试
1.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后续所有环节不再递补名额。
2.根据金川集团2023年社会化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开展体能测试。
3.体能测试环节全程录像。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再组织复测。
(五)体检、毒检
1.通过体能测试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依据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委托医院进行体检、公安部门进行涉毒检测工作。
2.体检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用资格。对血象检查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复检。其他体检项目不再组织复检。
(六)综治审查
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未提供者取消应聘资格。公司同时委托公安部门进行综治审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面试
体能测试、体检、毒检和综治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岗位竞聘
根据专业进行分类,并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进行公开岗位竞聘。按照专业分类和笔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岗位竞聘,应聘人员根据发布单位及岗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岗位选择,并现场签字确认。
以上各环节出现的名额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公示
通过体能测试、体检、综治审查和面试等环节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
(十)录用
1.经集团公司确定的正式录用人员,由金川集团用工单位通知报到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录用人员参加金川集团职工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安全培训,入职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管理
1.拟录用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新入职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入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新录用人员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规定与各劳动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制度执行相关待遇。
3.新录用人员初次订立4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4.试用期内,如发现伪造学历和技能等级,隐瞒健康情况、工作经历、违纪事实等行为的,一经查证,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5.录用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在双方约定的初次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调换岗位。在初次劳动合同期内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劳动合同期结束后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根据录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综合考核情况,由各劳动用工单位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金川集团招聘工作办公室
(0935)8826599 (0935)8812454
咨询地址
金川集团招聘工作办公室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32号
金川建设一楼140室)
监督举报电话
金川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35)881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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