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消防宣传岗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公开招聘消防宣传人员岗位简表》。
本次招聘的消防工作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及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纳入各级财政全额保障供给。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承担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体检合格;
3.热爱且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
4.具有酒泉市内常住户口;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条件
1.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
2.熟悉新闻宣传工作,具有中文、新闻、电视编导和新媒体以及摄影、摄像、动画制作、美术设计、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优先考虑,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年龄(1988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①担任过影视公司或新闻媒体栏目负责人;②出版过小说、散文、诗歌作品集等著作,在中央和国家级主流媒体多次刊播通讯、电视专题等作品;③个人摄影、摄像、平面设计、新媒体和文学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一、二、三等奖,有独立撰写短视频或微电影剧本经历并获得过相关奖项;④具有新媒体运营经验,个人或运营账号粉丝量超过50万,或多条策划作品单个点赞量超过200万;⑤其他相关方面业绩优秀,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
5.报考要求:
①新闻采编:导演、电视编导、新闻、摄像等相关专业,具有1年以上媒体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具有深度选题策划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新闻采访与报道;有扎实的文字基础和较强的逻辑思维创新能力,能把握跟踪新闻热点,在中央和国家级主流媒体刊播过通讯和专题等作品的优先。
②摄像和视频剪辑:摄像、电视编导、动画制作等相关专业,具有1年以上媒体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熟练掌握摄像和视频剪辑技能,能熟练使用PR、Edius、AE、PS等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创意策划能力,视觉效果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能独立完成专题片和新媒体视频剪辑制作。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家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家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测试考核、政治审查、人选确定等程序,按公布的录用名额数量按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用。
六、发布公告
七、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8:30至9月1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登陆酒泉人才网(http://www.jqrc.net),下载《酒泉市公开招聘消防宣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填报,并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quan119@163.com。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937-5984135(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网上电子邮箱报名初步审核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格检查。
3.资格复审:报名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退役军人持《退役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同时提供下载打印的《酒泉市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5张。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八、体格检查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视为淘汰,消防救援支队不再通知进行测试考核。
体格检查时间、地点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九、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和《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实施,按照《酒泉市消防工作人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 笔试:报考消防宣传岗位人员参加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业务能力测试》。笔试总分设定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招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参加消防宣传岗位的考生按照招考人员笔试成绩和体能成绩汇总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参加面试。
4.综合成绩。
消防宣传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体能30%。
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十、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十一、人员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按不超过招聘计划20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十二、人员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以及需要增补人员时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录。
十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考试等过程中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1、附件1:岗位简表
2、附件2:报名登记表
3、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