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确保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的顺畅开展,县政府决定招聘一批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为16家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青冈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户籍要求:黑龙江省青冈县户籍(2023年9月6日前为黑龙江省青冈县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
3、在近三年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粘贴到一张纸上写好姓名),提前下载并用A4纸打印《2023年青冈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将两张表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个人简历从高中或中专起填写,表中“本人签字”须在现场报名时手写签字。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东侧39号备用窗口。
4、咨询电话: 0455—3230983。
(二)资格审查
1、由县政府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青冈县鸿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它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但只有一次改报机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时间请关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2)笔试试卷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及考生排名。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2)面试人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通过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或电话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在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重点是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没参加考核和体检的或经考核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相关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青冈县鸿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考核不合格的报青冈县鸿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由青冈县鸿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留用,由青冈县鸿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每人每月1800元(含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政府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同单位应缴部分由承接主体负责一同转入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个人四项保险账户。
附件:1.《2023年青冈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计划表》
2.《2023年青冈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3.《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青冈县鸿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