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开展2023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心理健康,无不良嗜好;
4.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应聘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为18-30周岁(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9月30日出生);
6.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有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历的人员、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和相关国家职业资格人员、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岗位人才,各考核科目均合格的,可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4人,消防文员5人。(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由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政治考核、岗前培训、公示、订立劳动合同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方法: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点击下方“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图片,提交资料报名。
3.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8:00至9月25日18:00。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仅可在户籍所在地招聘点进行报名,非宝鸡户籍人员可在任意招聘点报名,且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蓝底);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张纸);
④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⑤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⑥其他证明材料(《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登记证》)等资料原件的电子版。
注:图片标准:300K-10M。
5.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26日8︰00—9月28日18︰00。
(二)体格检查
拟应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人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拟应聘消防文员的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
1.体能测试
由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2年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满分100分,平均成绩60分以上视为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成绩占比70%,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2分钟俯卧撑、3分钟仰卧起坐;
②消防文员,体能成绩占比50%,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1分钟跳绳、3分钟仰卧起坐。
2.心理测试
心理健康测试由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使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标准进行,测试方式为现场测试,由系统自动测查评判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3.面试
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提问方式进行,由各招聘点组织实施。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面试成绩占比30%,消防文员面试成绩占比50%。
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消防文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政治考核
各招聘点对以上科目均考核通过人员,按照报名点政治考核的原则,深入招聘对象所在的村(居)委会、村(社区)派出所、人社(社保)、退役军人事务局等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对退役士兵调阅档案,重点核查其服役期间表现、退役原因、伤病史等影响入职培训工作的不利因素,根据政治考核情况填写《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政治考核表》并签章,对不符合公民服役政治条件相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淘汰。
(五)公示
由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陕西宝鸡消防”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天。
(六)岗前培训
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入职岗前教育培训。入职培训内容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灭火救援理论学习、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和技能训练等,消防文员以思想政治教育、条令法纪教育、防火基础业务学习、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为主。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期间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培训考核不合格、思想不稳定,或者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七)分配与订立劳动合同
入职岗前教育培训合格的,分配至报名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用工形式
各用人单位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试用期、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宜。
(二)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档级工资、绩效工资、一线补助、保险六部分组成;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档级工资、绩效工资、保险四部分组成。新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依据我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管理相关规定,由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具体执行。
2.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参照学历、服役经历、职业技能等情况进行岗位等级评定。每年通过考核人员予以晋级或晋档,随之提升工资待遇。
3.用工期间,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集体就餐,伙食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岗前培训期间仅发放基本生活费用,离职人员已使用被装按照全额30%赔偿,未使用的予以上缴。
4.订立合同后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消防文员按照《劳动法》关于休息和节假日的休假有关规定执行。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岗位采取公开选拔,经考核合格后,工作表现突出的可担任政府专职消防站相应管理岗位,发放岗位津贴:站长、指导员、副站长1000元/月,站长助理320元/月,班长280元/月,副班长(通信员)200元/月,卫星消防站执勤长400元/月,持B(含)以上汽车驾驶证,且在救援站担任驾驶员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A照500元/月,B照400元/月;岗位如有叠加按最高一项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政治考核、岗前培训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的相关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查阅招聘网站和电话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凡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各县(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
渭滨区消防救援大队:0917-3323135
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0917-2922119
陈仓区消防救援大队:0917-6225166
岐山县消防救援大队:0917-8582119
扶风县消防救援大队:0917-5230119
眉县消防救援大队:0917-5541500
凤县消防救援大队:0917-4805119
陇县消防救援大队:0917-4601795
太白县消防救援大队:0917-4952777
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咨询电话0917-3252907。
附件:宝鸡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第二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聘岗位及人数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