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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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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5 20:2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玉树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二、招聘名额警务辅助人员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三、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3.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4.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和持有C照驾驶证并具备有3年以上驾龄的优先考虑;5.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2.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4.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四、招聘程序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一) 发布公告在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二) 公开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9月19日2.报名地点: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安检室(门口右侧)3.联系人:彭毛羊宗17730918430  东周才仁155976223884.所需材料:(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报名人员需填写《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三) 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四)考试考试考察项目共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包括1000、800米跑、4*10折返跑、摸高、立定跳远等。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2.笔试(1)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2)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法律基础等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3)笔试成绩适时在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3.面试体能测试及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0分钟。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10%)+(笔试×50%)(面试×40%)的方式计算。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政审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政治部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政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政审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2.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程序,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五、薪酬待遇(一)工资待遇:比照本院现有临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实行工资增长机制。(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第一年不予缴纳)、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三)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为其提供服装、就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差旅费、工会福利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六、其他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玉树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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