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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保人社〔2019〕53号)、《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试点实施方案》(保编〔202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员额制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更加开放的姿态、灵活的方式、优惠的政策,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心大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逐步提升医疗队伍整体素质,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范围、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1名(招聘的岗位性质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55名(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baoti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9月16日至9月22日,公告时间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3日起至2023年9月29日17:00,报名时间为7天。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络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报考后应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https://www.tianluehr.com/exam.html?$$id=1702485764614639618$$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大小20-200KB):
(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需下载附件2进行填写后手写签名上传);
(2)户口簿首页(非户主页)和本人页、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放在一个页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毕业证书(需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工作单位(在编在岗)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
(6)报考岗位要求取得职称证书的,须提供职称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劳动合同未明确从事职位的,须补充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2023年9月23日。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查询范围:全国)、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见附件5,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8)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9月29日16: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2023年9月2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9月29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初审结束后,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要求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招聘
公开招聘实施笔试+面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执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不低于参加同一类型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基础上由集体研究划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2)面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执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确定。达到1:3比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重点面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报考同一职位有2名以上(含2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在进行面试加试后,按照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指定的三甲医院复检一次,体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相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名单及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集体研究,可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相同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自愿放弃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1.体检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2.在公示期内,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3.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八)有关问题说明
1.18周岁-45周岁,即1978年9月23日至2005年9月22日期间出生;18周岁-36周岁,即1987年9月23日至2005年9月23日期间出生;18周岁-35周岁,即1988年9月23日至2005年9月23日期间出生;18周岁-30周岁,即1993年9月23日至2005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2.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6)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此次招聘工作无关。
4.报考人员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资格审查结果、各项成绩、体检和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公布等情况。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五、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考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电话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502261/66502115
政策咨询电话:0898-83663005
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300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xlsx附件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及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附件3: 2023届毕业生毕业证明(1).docx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1).doc附件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1).doc附件:6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1).zip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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