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书记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岗位:协助法官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
职责: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好的沟通协调、工作执行能力和一定文字表达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在职公务员、公务员法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9.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择优录用原则,报名需准备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2.报名截止时间:招满即截止。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报名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
2.根据岗位需要,综合考虑面试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相关待遇
书记员采取固定薪酬制度,工资待遇为每月30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提供培训、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工作满一年后享受正常休假,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录用后个人人事档案由我院集中保管。
5.报名地点: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三楼306办公室。
联系电话:5830562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2023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