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杨浦、浦东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200亩。目前,共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14000余人。学校设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等共13个二级学院,拥有工、管、理、经、文5个学科门类,共有全日制本科专业40个。学校共有包括国家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上海市领军人才和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等在内的专任教师80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50%以上,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63%以上。
为适应学校发展要求,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招聘2个专技岗位,具体要求见下表:
序号
| 招聘部门
|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岗位介绍
| 应聘条件
| 部门联
系方式
| 1
|
后
勤
管
理
处
(
卫
生
所
)
| 医师
|
1
| 1.履行学校卫生科医生岗位职责;
2.完成科室布置的其他工作。
|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居住证不限,政治面貌不限;
3.内科或全科医师,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有全科医师资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工作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学校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5.熟悉本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
联系人:沈老师
电话:021-61655210
邮箱:shenliangyan@shiep.edu.cn
| 2
| 校
长
办
公
室
| 法律事务中心工作人员
| 1
| 1.负责学校各类合同合法性、合规性的审查工作;
2.负责学校重要发文,重要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3.负责推进依法治校创建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法律风险防范及法律纠纷的处理;
5.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2.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若为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联系人:贾老师
电话:021-61655008
邮箱:
bgs@shiep.edu.cn
|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外省市的医师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居住证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职称、获奖等)电子版发至招聘部门邮箱,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 姓名”。
简历接收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任何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招聘部门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核(笔试或面试)通知。
3.考核:由招聘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
4.考察:由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心理健康情况和工作能力等。
5.审核:部门考核、考察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拟录用人员根据岗位的相关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61655045
学校网址:http://www.shiep.edu.cn
监督电话:021-61655040
上海电力大学
2023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