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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放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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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7 21: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开放大学(原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1月,是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和国家开放大学业务指导,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教育”为特征,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面向全疆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654号、中湾街45号两个校区,校园占地71亩,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学校实行三级办学运行体制,办学组织体系包括新疆开放大学本部、15个地州市开放大学、67个县级分校及4所行业分校,共计87个教学点。开设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37个。全疆开放大学办学系统在籍学生20万余人,校本部在籍学生6万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地方、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主动适应新疆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各族人才培养的需求,积极探索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背景下的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在促进构建自治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办学44年来,累计培养大中专毕业生40万余人,非学历教育60余万人次。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新疆开放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第二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报考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并已获取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详见附件6);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8.高校在读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五、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方式

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的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

新疆开放大学官网(http://www.xjou.cn)同步发布,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为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5日。

(二)报名

报考者可根据招聘公告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5日20:00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将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slzzyq123@163.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以“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的形式命名,所需材料名称以“材料序号+材料名称”命名,不按照要求发送即视为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报名材料的人员不予受理。

报考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有关要求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填写《新疆开放大学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资格审查表必须附近期电子照片,内容确保真实准确);

②填写《新疆开放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详见附件3);

③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④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⑤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测试证书扫描件;

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详见附件4);

⑦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⑧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详见附件5)。

六、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仅限于2023年10月15日20: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用线下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在考核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在考核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40%+结构化面试×60%。

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公布总成绩、排名、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一)考察报考者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二)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道,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核,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招聘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我校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开放大学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1-8558625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开放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新疆开放大学根据报考相同岗位入闱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五)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开放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联系人:曹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91-8525603

邮箱:slzzyq123@163.com



附件:1.新疆开放大学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下载)

      2.新疆开放大学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下载)
      3.新疆开放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信息一览表(下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下载)
      5.证明党员身份模版(下载)
      6.2018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



新疆开放大学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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