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准东开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食品安全监管岗、食品安全检验岗、救护车驾驶员等,详见附件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招聘岗位及职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立场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约定服务期未满或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招聘岗位及职责》。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14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rlsyb2118@163.com; 3.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驾驶证、退伍证复印件; (4)户口本主次页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资格审查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查实报名人员所提交的资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采取国家通用语言答题,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岗位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初步人选,通过审查后按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拟聘用人员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福利待遇 1.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开发区岗位竞聘,竞聘上岗后享受所聘任岗位待遇; 2.培训期间根据出勤天数每日发放补贴150元,不再发放其他薪酬,培训期满正式上岗后年收入6-9万元; 3.一经录用,提供住宿,入住期间免收租金、暖气、物业及网络费用,享受开发区餐饮中心低价优质工作餐。按规定享受各类假期、工会福利,往返乌鲁木齐、昌吉、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提供免费通勤班车; 4.根据配偶实际情况,推荐在准东开发区就业,子女为学龄前儿童的,免费入托。 五、信息咨询联系电话:13919196385、18699412179、13899612321咨询时间:北京时间10:00-19:30监督举报电话:0994-6738663报名邮箱:rlsyb2118@163.com(发送报名表时,报名表需重命名为:姓名+电话号码+岗位)
附件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招聘岗位及职责
附件2:准东开发区购买社会化服务人员报名表新疆巾帼众心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