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阳高县医疗保障局委托第三方通过政府购买岗位,面向社会为阳高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聘用医疗保险业务经办人员10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聘用岗位人员10名,其中财会岗位2名,窗口业务经办岗位8名,(男性4名,女性4名)。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户籍所在地为阳高县户籍;
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在校在读人员不得报名;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6、财会岗位专业限会计学类,窗口业务经办岗位不限专业(医学、文秘、计算机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立案审查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党籍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协议,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保险,转正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左右/月。
五、报考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本人亲自报名,不能代替;
2、报名地址:大同市阳高县优觅酒店(阳高县义和路1025号);
3、咨询电话
(三)报名资料
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证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首页、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3张;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阳高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聘用业务经办人员报名表》1份;
(6)“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8)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报考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六、考试内容及安排
考试以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求职动机、兴趣爱好、工作态度、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责任感、主动性、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聘用资格。
面试由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与当日公布成绩及名次。
七、体检及政审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由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到指定地点体检。凡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根据成绩排名递补产生。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录用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确定录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由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至阳高县医保中心从事业务经办工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考核不合格,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实际用工单位和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双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个人人事档案资料由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实际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并对其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勤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由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八、其他说明
1、本次聘用由大同市金飞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聘用工作由纪检监察、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进行监督。
附:阳高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公开聘用业务经办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