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沈煤集团”)隶属于辽宁省能源产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1983年沈阳矿务局、本溪矿务局、辽宁煤矿建设局“三局合并”组成的沈阳矿务局,2000年改制为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近年来,通过重组改制、投资新建、内部整合等多种途径,逐步形成了以煤炭、煤化工为核心主业,机械制造、林业经济、教育培训、检验检测、后勤服务等为培育主业的多元化产业格局。企业注册资本19.4亿元,总部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建设北一路38号。
沈煤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煤炭、焦炭、机械制造、林业等。现有煤矿2座,地质储量1.35亿吨,可采储量0.76亿吨,核定生产能力240万吨/年。煤化工企业1户,设计年产焦炭110万吨、煤气5.5亿立方米。沈煤集团所属全资子企业23家,控股企业7家,参股企业15家。截止2022年末,企业资产总额102亿元,员工总数5800余人。
为满足所属煤矿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技能操作岗位人员若干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任职条件
1.应聘者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等。
2.身体健康、无职业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应聘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5.熟练掌握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及安全知识,特种作业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参加招聘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党纪、行政处分,尚处影响期内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情形影响录用的。
三、应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及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应聘报名表(附件1)、个人简历、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等。
现场报名的需持上述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地址请与招聘单位具体负责人取得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末尾。
网上报名的需将以上资料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应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下列任一邮箱:
382696755@qq.com(沈煤集团人力资源部)
174422123@qq.com(沈煤集团鸡东煤矿人力资源部)
27731861@qq.com(沈煤集团碱场煤矿人力资源部)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二)资格审查与笔试面试
1.资格审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要求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人力资源部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针对专业技术岗开展笔试,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占综合成绩30%。技能操作岗位不设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100%。
3.面试。专业技术岗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需求1:2比例入围面试。专业技术岗采取半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成绩取评委打分的平均成绩,占综合成绩70%。
技能操作岗面试主要采取体能测试方式完成,应聘者需在1分钟内完成负重60斤往返50米,期间面试官将通过观察、对话等方式了解应聘者体能及精神状态、应答能力等。
(三)考察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拟聘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察。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体检。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沈煤动态微信公众号、辽宁阳光国企平台、辽宁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司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地点
各岗位工作地点详见附件2。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的,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有效,如因应聘者通信不畅而引起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我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做他用。
(四)招聘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五)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024-62540302(沈煤集团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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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报名表
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计划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