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强化首都公安警辅队伍建设,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聘用勤务辅警,欢迎有志投身昌平公安勤务辅警工作的青年朋友们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此次勤务辅警招考按照“一次报名,多项目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勤务辅警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北京市户籍(昌平区户籍优先);
(四)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获得毕业证书);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六)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自愿从事公安勤务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八)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九)具备履行职责必需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十)具备招聘单位规定拟任职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者因涉及赌博、毒品、卖淫、嫖娼等受过其他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人数共计31名,岗位为治安检查(详见招聘简章)。
四、笔试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辅警的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最终工作单位和具体岗位须服从组织安排。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上午10:00至10月12日下午16:00,报名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电子版)上传至cpfjjfb@163.com邮箱,上传的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的图片一定要清晰可辨,同时为保障报名人员权益,报名截止后三日内会收到电话回复,三日内未收到回复的请及时与昌平分局警辅办联系,电话80115176;
2.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影响后续聘用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笔试考试方法、科目和内容
(一)笔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素质,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笔试内容参照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涉及公安管理基本知识、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和对考生应具备的通用知识的考查;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公布。
六、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如未达到1:3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遇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报考者放弃的情况,依次递补。报考者应按照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报考者可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查询面试成绩,以及根据综合成绩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并按照1:1.5的比例进入后续测试环节的人员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每项测试均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条件,严格把关。每项测试结束后,如未接到通知,不再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聘过程中,报考者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八、 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
昌平分局将统一组织进入后续测试环节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和政治考察,相关标准参照我局招录人民警察相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对各项测试和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计划招聘人数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我局勤务辅警岗位工作,试用期为6个月。
十、薪酬标准
详见《招聘简章》
特此公告。
岗位政策咨询电话:80115176
附件: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勤务辅警招聘简章1.xls
报名表.xlsx
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
2023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