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网格指导员、4名专职网格员,派遣到大足区相关镇街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地点由用工单位确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用工性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网格指导员1名,专职网格员4名。
岗位招聘信息如下:
序号
| 招聘岗位
| 所属镇街
| 招聘名额
| 1
| 专职网格员1
| 龙滩子街道
| 1人
| 2
| 专职网格员2
| 通桥街道
| 3人
| 3
| 网格指导员
| 高升镇
| 1人
|
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网格指导员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3.具备重庆市大足区户籍;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
7.能熟练运用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二)专职网格员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身体健康;
3.热爱群众工作;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
6.具备重庆市大足区户籍且长期居住地为招录社区所属镇街的人员;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基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公开招聘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9:00起至2023年10月13日16:00止。应聘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
2. 报名要件: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2)。
3.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表电子档与相关证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发至国衡公司邮箱(dzghgs666@163.com)。
联系人:胡经理,电话:023-43712366
(二)未达到面试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2:1。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安排以公司公告为准。
五、面试考核及资格审查
(一)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国衡公司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签字确认。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予以录取。
参加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将进行递补,递补规则由国衡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确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当天进行,应聘者应按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或短信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是否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先后优先确定。
体检由国衡公司按规定组织,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国衡公司同意后到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工作由国衡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政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应向政审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若有应聘者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大足区国衡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做一次性递补,当应聘者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进行。
七、公示
面试、资格审查、体检、政审等有关事宜,在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或由公司电话短信通知,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国衡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面试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应聘者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经国衡公司会同用工单位确定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由国衡公司与其完善劳务派遣相关手续,并签订《保密协议》后,派遣到用工单位。
入职后工资2100元/月以上,试用期3个月。岗前培训考核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不再聘用。
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由国衡公司按国家及重庆市相关规定办理,个人部分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审查单位客观公正进行审查的,给予审查不合格结论,应聘者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2.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市大足区国衡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国衡公司联系电话:023-43712528,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学坝街3号。
附件:
1.大足区2023年网格指导员报名表
2.大足区2023年网格指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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