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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成都崇州市赴高校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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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09: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崇州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结合《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23“蓉漂人才荟”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崇州市“蓉漂人才荟”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2024年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等院校2023年毕业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中,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岗位表所列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五)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6.曾参加我市公开(考核)招聘并被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考核)招聘后工作不满最低服务年限辞聘的;
  7.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形式,同一考试场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次报名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聘相关事宜均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
  1.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投递邮箱:详见附件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1日-10月15日中午12点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整套个人报名资料(①《2023年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切记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并持整套个人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址将在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通过考生报名邮箱进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接收邮件,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接收邮件通知的后果自负。
  2.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及地点:
  清华大学(2023年10月21日14:30-17:00);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街道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祖龙广场)。
  北京大学(2023年10月22日11:25-15:30);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颐和园路5号邱德拔体育馆。
  复旦大学(2023年10月29日9:00-12:00);
  详细地址:上海中星铂尔曼大酒店。
  哈尔滨工业大学(2023年10月31日9:00-13:00);
  详细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301。
  厦门大学(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重庆大学(待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温馨提示:本次招聘考试分三场进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仅作为现场报名地点,各招聘岗位考试地点见附件1,考生可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地点进行报名。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工作人员提交整套个人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整套个人报名资料包括:①《2023年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报名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笔试或面试。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不足1:6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达1:6及以上的设笔试,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一)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驻点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短信或电话通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驻点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具体时间及地址详见短信或电话通知。
  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面试前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成绩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将在考核地点当场及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面试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因拟签协议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其中,2023年毕业的人员直接进入体检,2024年毕业的人员待毕业后由用人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合格后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参照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主管机关确定为进入考察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部门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9016/bm_rsj.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并享受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需在崇州市服务满六年及以上。
  九、咨询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崇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 62650904。
  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公告及报名咨询电话:028-82208550(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2023年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3年崇州市“蓉漂人才荟”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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