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72|回复: 0

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复制链接]

513

主题

513

帖子

60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603
发表于 2023-10-23 17: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派到社区会计核算中心担任会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工作认真细致,服从管理,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以及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527144482@qq.com。
(三)报名要求
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插入一年内彩色电子照片)(附件3)。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3.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进入笔试,进入笔试人员将会进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通畅。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社区(小区)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四、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并将相关报名人员资料审核完成后另行通知。
(二)笔试内容:笔试满分100分,以专业知识等内容为主。
(三)根据笔试排名,按招聘岗位和报名人员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环节人员名单。面谈人数若达不到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谈条件的人数进行。
五、面谈
根据笔试结果分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谈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且均通过资格审查的同时进入面谈。面谈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六、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入围体检人员将进行电话通知。
七、体检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九、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依据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替补,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可对招聘岗位进行调减。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9873712,联系人:梁小姐。
附件:1.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山火炬开发区政务数据和社会事务局
2023年10月1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8 04:08 , Processed in 0.20559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