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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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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31 18:55: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昌府办〔2020〕8号)及参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针对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21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35周岁为1987年10月29日至2005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45周岁为1977年10月29日至2005年10月28日期间出生);

4.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昌江县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昌江县的人员;海南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5.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6.遵守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分期未满的;

③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④失信被执行人;

⑤与岗位所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待君网(https://hn.daijun.com/)上向社会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以免错过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符合报考资格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b1f3gqnvN2I0k24JgATnV7XxWK1c3grMyHmirk4qhp3AI2HVmw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2.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28日9:00起至11月1日12:00止。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写报名表及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上传证明材料。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个人面及国徽面);

②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不得过度拉伸、美化、留有过多边距;不得提交生活照);

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以海南生源作为应聘条件报考的考生,需同时上传高考报名登记表,证明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是海南省;

④毕业证;

⑤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学信网上(https://www.chsi.com.cn/)下载更新日期在有效期内的含有二维码的完整图片);

⑥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输入姓名与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查询范围为全国或全国法院。);

⑧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承诺书(请下载附件3打印填写);

⑨报考诚信承诺书(请下载附件4打印填写);

⑩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或所在党组织近期出具的证明或近期党员缴费证明;

⑪岗位有退役军人要求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或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

⑫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作经验证明等)。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2023年11月1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11月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3年11月1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3年11月1日17:00准时关闭。

2.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不设开考比例。

3.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占总分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待君网公布。

2.资格复审

(1)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占总分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含资格复审递补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待君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

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工作经验优先(以报名时上传的证明为准)、学历高者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五)体检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者,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察

1.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对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在待君网进行公示。

拟聘用前,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举报人需实名举报),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1.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管理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派遣到各用工单位。

2.编外工作人员聘用期限二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报酬上限为当年度当地社会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3360元),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四、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三)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小组所有。

招聘事宜咨询电话:0898-65230708、26622900

监督电话:0898—26698362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周末及节假日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附件:

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4.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1+2+3+4.zip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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