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出台的《陕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8〕56号)和陕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3号)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09人。具体岗位名称、岗位数量见《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志丹县户籍人员,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以下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
1.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后超过半年未实现首次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5.被征地农民中的失业人员;
6.失业的残疾人;
7.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和军烈属;
8.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
9.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10.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和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等社会保险补贴的。
5.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11月3日至11月9日到志丹县人力资源市场5楼507室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一张,并填写《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附件2)。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信息、工商登记信息、社保情况进行统一审查。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结合公益性岗位职责需求,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2、公示:将拟安置人员信息报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聘用期限: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一般情况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有人举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是为了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而开发的辅助性、临时性、非营利性就业岗位。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负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五)如公益性岗位管理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县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廷菊
联系电话:0911-6622247 6625865
附件:
1、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
2、公益性岗位从业申请表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