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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司法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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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 20: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依法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基层治理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邻水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司法所辅助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扎根基层,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1年10月31日前、1988年10月31日后出生的);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法学相关专业者优先);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个人材料1—5项【1.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4.学信网学籍证明截图;5.其他反映本人学识水平或工作实绩的证明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后,制作成PDF(命名“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字样)提交至电子邮箱1443581254@qq.com。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邻水县司法局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6日—7日。

五、考试内容及办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个人总成绩。

3.笔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素质,测试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个人总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和政审

(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有异议的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二)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由邻水县司法局对应试人员进行政治审查。若因应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三)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七、聘用待遇

(一)试用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邻水县司法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

(二)薪资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其它待遇以入职后单位有关管理规定为准。

八、注意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公告所列方式之外的任何方式接受报名。凡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均视为同意该招聘公告所列之全部内容。

(二)未尽事宜由邻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826-8332609(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电子邮箱:1443581254@qq.com

附件:邻水县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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