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赤峰市元宝山区委、区政府批准,2023年赤峰市元宝山区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直接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37人(赤峰宝山医院14人,元宝山区妇产医院23人)。
1、直接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直接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34人,其中赤峰宝山医院11人,元宝山区妇产医院23人。
2、高层次人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3人(赤峰宝山医院)。
(二)具体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赤峰市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直接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2023年赤峰市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4日(不含)至2005年10月24日(含),具体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专科、本科、研究生;
2.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员额备案制管理(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活力元宝山等媒体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有关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现场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直接到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223办公室(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西城区泰山路)进行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2日(周六、日不休息),具体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上述时间截止后,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名额,本公告长期有效,应聘者可以继续报名,额满为止。
2.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下载《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
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不接受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1.直接招聘人员(附件1):在2023年11月22日前报名人员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具体审核办法为:
(1)报名人数在设定岗位招聘名额内,符合设定岗位招聘条件的,直接确定为拟招聘人员。
(2)报名人数超过设定岗位名额,符合设定岗位招聘条件的,按下列顺序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一是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二是学历优先。在专业技术资格相同的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院校优先。在学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院校性质区分,公办院校优于民办院校;其次按院校层次区分,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学院校、非医学院校、高职院校的次序确定拟招聘人员。四是在校毕业成绩优先。在院校相同的情况下,毕业成绩单有考试分数的学科平均分高者优先。
(3)自2023年11月23日起,名额尚有空缺岗位继续报名人员,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额满为止。
2.高层次人才招聘人员(附件2):
(1)所有应聘高层次人才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在2023年11月22日前报名人员,专业技能考核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自2023年11月23日起,名额尚有空缺岗位继续报名人员,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额满为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资格复审排名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资格复审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3. 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自主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最低服务期限3年,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违约辞职或调出需向聘用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六、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简章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