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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中医医院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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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9 20: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泰安市中医医院建院于1980年,是国家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位于东岳大街58号。是全市中医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中心,是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滨州医学院教学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基地,泰安市骨伤医院。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8日以后出生);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曾受过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岗位及专业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方向

学历学位

备注

急诊科医师

3-5名

临床医学或

中医内科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须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本科学历须取得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职称;

3.能独立从事急诊、重症相关工作。

针灸推拿医师

3-5名

针灸推拿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须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超声诊断医师

3-5名

医学影像学

(超声方向)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1、须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须取得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职称证书。

2.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3.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资质证书、认证书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1月15日下午16:00。请在上述时间内发送邮件,规定时间之外的报名不予审核。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命名,打包压缩后更名为:姓名+专业(方向),大小不超过15M发送至报名邮箱zyyrczp@163.com,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联系电话:0538-6111701。

3.报名应提交材料:

(1)《泰安市中医医院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Word版(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上)PDF版;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PDF版;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及学位查询证明;

(5)资格证书扫描件PDF版;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PDF版。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因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重复多次报名而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流程

招聘考试方式为面试,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及医院工作安排待定,请随时关注泰安市中医医院网站信息。

五、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安市中医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招聘人员为院招非事业编制,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应聘人员请随时关注泰安市中医医院网站信息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泰安市中医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老师、陆老师,联系电话:0538-6111701

咨询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023年11月8日

泰安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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