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加强幼儿园保教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保教人员,切实解决幼儿保教人员不足的问题,确保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验收顺利通过。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政府临聘保教人员,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二、招聘岗位及条件(一)招聘岗位招聘幼儿园保教人员26名(幼儿教师25名,保育员1名),其中城南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城西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城北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子科滩镇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子科滩镇纳洞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河卡镇上游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河卡镇幸福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河卡镇宁曲村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唐乃亥乡上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唐乃亥乡沙那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曲什安镇塔洞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中铁乡豆后塘村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中铁乡龙务隆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龙藏乡附设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龙藏乡桑斗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温泉乡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4名,温泉乡多巴村幼儿园幼儿教师1名,温泉乡南木塘村第二幼儿园幼儿教师2名;中铁豆后塘村幼儿园保育员1名。(二)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2.幼儿教师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学历放宽至中专,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在低学段从教,普通话等级为二级乙等及以上;3.符合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4.保育员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学历放宽至中专;5.考生具有海南州户籍;6.年龄条件:18周岁(2005年11月30日前出生)至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7.现任本县中小学政府临聘教师和幼儿园政府临聘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员不限户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其他单位开除公职(解聘)的人员;(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限制报考的;(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三)加分条件1.现任本县中小学政府临聘教师、幼儿园保育员、炊事员、保安工作满1年的加1分,满2年的加2分,满3年的加3分,满4年的加4分,满5年及以上的加5分。2.2022年从23个脱贫村中招聘的非政府临聘幼儿教师目前在岗的加1分。3.以上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不累计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三、招聘办法及程序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聘用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依次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信息将通过兴海县阳光政务、阳光人社、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二)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用线下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事业单位管理办公室联 系 人: 王新文 更藏卓玛 联系电话:0974-8581245 18797348700 13897543715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近两天)、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出具加分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三)考试组织与实施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参加体检。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意愿进行调剂。邀请县纪委、县人大、县政协及老干部代表对笔试和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笔试和总成绩将通过兴海县阳光政务、阳光人社、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1.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封闭命题、封闭制卷、闭卷考试、封闭阅卷的方式开展。考试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及岗位专业知识。2.面试方式及内容。原则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采用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授课语言表达能力、保教人员基本素养、学科知识、仪表举止等,按照点名、抽签、签到、候考、说课、评分、签字确认成绩等程序进行。四、体检、政审、公示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符合招募条件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以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2.政审。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填写《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3.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兴海阳光政务、兴海县阳光人社、兴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五、审批与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限1年,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完成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聘用合同期满,聘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聘用。六、补录对参加本次考试但最终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建立补录人员信息库,在拟聘用人员上岗后1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政审通过后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录。拟聘用人员上岗后1年内,若再次组织此类公开招聘,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七、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和管理(一)聘用政府临聘幼儿教师,不纳入正式编制内管理。按现行政府临聘幼儿教师的工资标准统一发放,工资待遇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执行。除县中心幼儿园、县城东幼儿园、县城南幼儿园、县城西幼儿园、县城北幼儿园、子科滩镇中心幼儿园外,对其余乡镇村社幼儿园保教人员给予适当补助,中铁乡、龙藏乡、温泉乡所属幼儿园在原有工资基础上每人每月补助500元,子科滩镇、河卡镇所属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300元,曲什安镇、唐乃亥乡所属幼儿园每人每月补助200元。补助部分从各村集体经济收益中提取公益金予以解决,补助部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二)聘用人员日常管理。按照部门管理的原则,由县教育局负责管理。
兴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海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