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社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工作需要,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公开招聘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工作人员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招聘4人,主要负责服务大厅前台窗口收件、后台材料交接流转、办事结果反馈、解答企业和群众业务咨询、指导使用自助服务机、大厅各系统日常维护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形象良好、思维敏捷、沟通能力强、表达能力强、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服务意识强;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1日(不含)至2005年11月11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含);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心条件;
8.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31日(含)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cfhr.com.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3年11月11日8:00——2023年11月13日17:00
应聘人员登陆赤峰市人力资源网(http://www.cfhr.com.cn/)报名。
2.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工作人员简章》和《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
(3)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网站上按要求填写《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上传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户口簿、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者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简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进行报名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7)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8)应聘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8:30至11月14日12:00。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栏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或说明。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考务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初审通过的人员缴纳费用70元(笔试50元,报名费20元)。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及时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2: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因本次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交费成功后即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三)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考点设在赤峰市,笔试时间定为2023年11月25日9:00—11: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9:00——11月25日9:30。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共一张试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复审没通过,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 面试
1.时间及地点:面试考点设在赤峰市,面试时间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考生须用汉语作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 总成绩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确定。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 体检
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 考察及政审
考察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每人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会保险部分)。
2.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3.工作地点: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8号,赤峰市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厅。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赤峰市人力资源网招聘公告公示等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新通知的具体时间为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当前社会上任何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其他未尽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方案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6-838882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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