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承德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林草系统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林场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素质过硬、队伍精干、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的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自费)、拟聘人员公示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吃苦耐劳,热衷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2.应具有河北省平泉市户籍;
3.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5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4.性别:男;
5.学历:不限;
6.身高:1.60米(含)以上;
7.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8.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9.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等)、无传染性疾病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本人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已被开除党籍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它法律法规、政策不予招聘的。
(三)招聘名额和岗位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平泉市国有林场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员46名,其中:黄土梁子林场、前卫林场各8名;大窝铺林场、宋营子林场、七沟林场、大石湖林场、打鹿沟林场各6名。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第一步
| 报名及现场审核
| 2023年11月17日8:30—11月18日17:00止
| 第二步
| 面试
| 2023年11月20日
| 第三步
| 体能测试
| 2023年11月21日
| 第四步
| 体检
| 2023年11月22日
| 第五步
| 公示
| 2023年11月23日-11月29日
|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
注:如遇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报名时间调整将在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告。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2楼215室。
现场审核要求:现场审核需要携带资料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等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注明所报具体林场名称,只能报一个林场,报名后不在变动。
现场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18日
现场审核地点: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2楼215室
咨询电话:0314—6080708
(二)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后,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无不予招聘情况的,进入面试环节。
时间:2023年11月20日
地点: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2楼215室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40分、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30分、言语表达与仪表举止30分。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20%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三)体能测试
确定体能测试应聘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满100分。俯卧撑30分,要求2分钟完成30个完整动作;引体向上30分,要求杠上完成10个完整动作;1000米跑40分,5分钟内跑完全程。以上按时间和完成动作数量计算分值。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淘汰人数若低于招聘岗位人数,后再从面试人员成绩中从高到低中顺延递补。
(四)体检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40%。根据招聘计划和参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顺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淘汰后再从参加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中体能测试合格者顺延补递,直至达到招聘名额。如遇成绩并列,依据报名前后优先录用。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体检由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体检费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应聘人员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合格人员名单在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岗前培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录用手续,与对应国有林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按合同约定执行。
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300元、岗位200元、绩效800元、伙食补助补助600元、工龄工资50元/年(20年封顶)、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及人身意外商业保险。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与管理
(一)队员在试用期和合同期期间,须严格遵守平泉市国有林场专业消防队伍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二)对违反管理规章制度,且符合解除合同情形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对在试用期和合同期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队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预期不归的。
2、严重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3、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4、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乙方累计3次月考核倒数第1—3名,且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6、违反平泉市国有林场专业消防队伍相关人员管理规定的。
七、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检体能测试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中,除体检费需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请勿上当受骗。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4-6080708
在招聘过程中,本公告涉及的内容、时间等如有变更,请应聘人员随时登陆平泉市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请应聘人员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电子邮箱等设备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平泉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