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共体总院主体医院门源县中医院工作需要,拟面向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岗位详见附件《门源县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2023年招聘编外专业技术及其他人员职位表》。(医共体成员单位已聘用人员不再报名参加此次考试)
二、报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纪守法,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职业道德良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人员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临床、药学、影像、超声专业具体条件详见职位表;
3.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记录、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解聘的,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体格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条件。
5.招聘临床医师岗位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入职后两年内未能取得相关执业资格给予辞退。四、招聘方法和程序(一)招聘方法
招聘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结束后, 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聘用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空缺面试名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未录取人员在2024年度内医共体如再需人员根据本人意愿进行递补。临床专业持有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直接进入面试,无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需同时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根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对门源户籍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中2022年、2023年度毕业的学生,报考与招聘专业相符合的,笔试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须提供门源县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盖有红章证明,才可享受乡村振兴专项加分。
(二)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11月18日至11月20日)。
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门源县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人员的范围、人数、条件、招聘办法和报名时间、地点。
2.报名与资格审查:11月21日8:30至11月22日17:30采用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医共体总院综合办公室(门诊楼五楼)。
联系人:张桂锦15297000088 李学玲13639701183
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出具学信网学信证明,填写《门源县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2023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对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3.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医共体总院综合办公室(门源县中医院门诊楼五楼)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11月23日-24日8:30-18:00。
4.笔试:由门源县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纪检部门派驻人员全程监督,试卷由医共体总院统一命题、阅卷、统分。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下午2:30;
地 点:海北二中(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未进入考场者取消考试资格。
笔试成绩及面试时间地点在中医院公众号进行公示。
5.面试:面试经门源县紧密型医疗医疗服务共同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从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中由纪委驻点工作人员抽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门源县紧密型医疗医疗服务共同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确定聘用人数。
6.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人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单项成绩确定,如还有并列的由考试专家组再次进行面试。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由医共体总院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替补。
7.政审: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以及现实表现、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记录的、是否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是否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解聘,以及本人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递补。
8.公示:根据总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9.审批聘用:根据公示结果,由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填写《门源县紧密型医疗医疗服务共同体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经门源县紧密型医疗医疗服务共同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此次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报到的时间、地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门源县医共体总院各成员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职。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共体总院安排,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及执业地点的调配。
五、聘用待遇
合格人员按名次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940元,试用期满一月后,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薪酬待遇同岗位及工作量考核等综合因素进行发放),临床医师待遇工资:执业医师工资5600元,助理医师工资3100元,临床无证医助工资2600元(以上工资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工会会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分+绩效工资;护理、影像、超声、药学待遇工资2400元(包括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工会会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单位承担部分+绩效工资,聘用人员不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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