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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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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0 21: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消防工作人员2名,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消防资格证,限男性,30周岁以下。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聘用方式。

三、招聘程序及实施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②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③中共党员优先;

④年龄为30周岁以下;

⑤具备消防资格证;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或他人代替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3日。

报名地点: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急诊楼七楼)。

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自主打印2份(学信网)。

(2)近期小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2张。

(3)提供消防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其他取得的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发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现场报名时由人事科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由医院对报考人员按照岗位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凡提供虚假材料,经核实查出取消资格。

(二)由医院统一组织考试及面试。

(三)体检

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招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招聘人员的基本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在校及社会表现、个人诚信情况,对曾经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的记录证明及信用审查情况报告。

(五)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一年内纳入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两金及其他工资及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 王老师、张老师

咨询电话:0971-3550265

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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