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以下简称哈尔滨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直属的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含博士后);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历学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放宽至45周岁。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网址: http://cgs.gjzhaopin.cn/),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聘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哈尔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凡在公开招聘中发现有考生报名资格不符的情况,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且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指挥中心、哈尔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察、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未通过考察或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以及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指挥中心、哈尔滨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哈尔滨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报考,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不再单独通知。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副路1号
联系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0451-511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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