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所承担的大部分职能是社会公益事业,大多涉及民生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任务,经县政府同意,嘉荫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二、招聘对象
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相关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考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以1982年11月以后出生为准)。
(五)具备嘉荫县户籍(含嘉荫农场)。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填写《2023年嘉荫县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若本人无法到达报名现场,可委托他人报名。
(三)报名地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458-2626821。
(四)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版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资格审查:由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报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工作人员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应如实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凡提供报考主要信息材料不实不全、弄虚作假的,在资格核查、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体检、考察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工作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
笔试: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比较政治面貌、学历高低、奖励情况等来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在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是通过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了解,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以及有无违法犯罪的相关记录。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名额,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在嘉荫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并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表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本次招聘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对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的考生,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3年嘉荫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嘉荫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01
| 2
|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限嘉荫县户籍(含嘉荫农场)。
|
嘉荫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