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队伍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人数: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4人、阿用乡专职消防队1人
(三)管理标准:
政府专职消防员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一并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24小时执勤备战。通过考核后,主要从事灭火救援、执勤值班、接警调度、消防安保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无不良嗜好,热爱消防事业,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消防救援队伍管理;
(二)年龄18至25周岁。政府专职消防员持B2或以上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28周岁;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政府专职消防员需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心理素质及吃苦耐劳精神;
(五)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无违法犯罪记录,符合消防员招聘政审要求;
(六)报考政府专职消防员,同等条件下具有B2驾驶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具有消防技能人员优先录取。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及其他补助组成,逐年增资;
(二)保险保障:正式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三)休息安排:工龄未满一年,每月享受4天带薪休假,(试用期第一个月不享受休假);工龄满一年,每月享受5天带薪休假,享受15天年休假,其余休假事宜按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有关规定执行,遇有重大执勤任务被召回的需无条件返回。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5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长办公室。
联系人:0876-6123619、17787670708(王副站长)
(二)报名申请:只接受报考者本人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竞聘者自行打印《富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一)填写完毕后携报名资料在报名时间内交至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长办公室。
(三)现场报名所需携带材料(均需原件及1份复印件):
1、本人蓝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本人最高学历证书;
4、退役证、消防队工作经历证明(其中有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专长或取得国家相关证书的材料。
(四)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报名者进入体能测试及面试环节。
五、考核方法和内容
(一)体能测试:1000米跑(分/秒)、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俯卧撑(次/2分钟)、100米跑(秒)。考核成绩按高至低进行排名,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二《富宁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二)面试:审查个人资料、基本特征,通过应聘者进行自我介绍和回答相关提问,初步了解其知识面、性格特点、综合素养及对相关岗位的基本认识。
体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地点: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六、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将意见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来信、来访地址: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七、岗前培训与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统一组织为期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发放试用期工资,培训考核不合格、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或表现较差等其他原因,将不予录用。
八、聘用者要求
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辞退。
(一)在试用期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招聘前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三)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四)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犯罪的;
(五)专职消防员在正常工作满两年后,未取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或未达到省级三级消防员评定标准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由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不设其他报名点、培训机构以及代办人。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听和查阅有关信息,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相关招聘工作流程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由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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