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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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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7 1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通用航空产业特色,以培养航空类技术技能人才为主,培养智能制造、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与教育等高素质技能人才为辅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为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拟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7日至2005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对应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须具有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具有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明细,签订合同单位与社保缴纳单位要求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基层治理专干”“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此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1月,即到2023年11月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6日8:00-12月8日16:00 。

(二)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2023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附件3),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将本人身份证(正面、背面)、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本人手写签字后的《2023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和《2023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版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jhzyrsc@163.com,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招聘岗位+报考人姓名;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盖章后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4)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3年、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成绩单上的专业填写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进行报考,并提供盖章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5)扫描件和盖章后的在校期间成绩单(表)扫描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报考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明细扫描件;

4.所留联系电话保持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报名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如未向考生反馈信息,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三)资格复审、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3年1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2.地点: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院部(会议中心)106室(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吉林市职业教育园区)。

3.携带材料:《2023年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提交的所有原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两张(与报名表上的照片一致)。

4.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2年整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整理)》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资格审查小组共同研究确认。

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直接在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招聘考试

(一)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三到四位计算成绩。

(二)面试时间

2023年12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三)面试方式及时长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长为10分钟。

(四)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面试通过人选公告,请考生实时关注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thedu.com),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等,考生可实时关注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thedu.com)发布的公告(不再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情况、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环节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jlcity.gov.cn/)和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jlthedu.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工作情况,被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

八、聘用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调离。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带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领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均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当天,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自备午餐、饮用水,并注意交通安全。

(五)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最低服务年限是指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现工作地、服务单位、岗位要求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用通知书等开始至2023年11月27日服务期满整年。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或国有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报考时,应主动将报考意向告知本人所在单位,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咨询电话:0432-69986615。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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