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财务人员2名,现将相关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条件公开、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面试、体检和政审等程序组织招收。
二、招录岗位
1. 招录岗位:财务人员
2. 招录人数:2名
3. 招录要求:男女不限、年龄不限、地域不限(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有财务工作从业经验,有消防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招收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中国消防救援事业,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 认真细致,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3. 思维敏捷,接受能力强,能独立思考,善于总结工作经验;
4. 熟练应用财务及Office办公软件;
5.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起至12月8日。
2.报名地点:山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财务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招聘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报名表。
4.报名须知:报考人须携带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简历,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蓝底照片。
5.财务室对报名人员的相关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告知应聘者。
(二)组织考核
1.面试:此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急应知和专业特长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制定医院参加体检项目。
(四)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入试用期。财务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基本工资为1850/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待遇2850-3850元(包含基本工资1850、绩效工资1000元、年限工资100元/年,财务人员岗位补贴1000元;特别优秀者工资待遇可面议)。试用期满根据大队相关规章制度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工会组织,财务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日和休息日,如工作需要加班,发放加班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