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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社区招聘工作者若干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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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 17: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质量,构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热爱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结合街道相关部门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免笔试仅需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岗位
岗位1:街道工作人员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负责材料撰写起草,办公室日常工作及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岗位
岗位2:街道公益性岗位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岗位
岗位2:街道工作者储备人员数名,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按照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含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以及医疗保险),月工资标准均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年底奖金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制定。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青海省户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管理安排;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除公益性岗位外),专业不限;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组织、协调和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国家考试(含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2024年度未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即可。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截止12月4日17:00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聘用面试结束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进行带薪试岗,试岗期为一个月,试岗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此次招录结束后,未录用人员将被纳入街道工作人员后备人才库,待街道后续出现人才需求时,优先从后备人才库中筛选和录用。
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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