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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禁毒社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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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8 21: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需要,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具有灵武市户籍。已就业人员报考须征得现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条件

(一)禁毒专职工作人员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禁毒专职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适宜招聘的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体测、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至1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正反面。

4.携带的材料包括(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1)三张红底一寸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卡)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2023年12月以来打印的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军人退伍证;

(5)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如有伪造相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如出现报名人数低于招聘人数的情况,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笔试。

(二)考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10×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13"4女≦14"4);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男≧255cm,女≧225cm);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均为1次,男≦4´55",女≦4´50")。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总成绩,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笔试人选。

2.笔试。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的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禁毒法律法规及禁毒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时事政治政策、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3.面试人员确定。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因报考人数少、放弃等原因导致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

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5.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按照1:3比例建立招聘人才库,遇有聘用期间辞职人员,将按照本次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报考相关情形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将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被派遣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派遣资格。

试用期为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五、薪酬待遇

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劳务派遣公司正式聘用,并派遣至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酬待遇按照新聘用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标准和有关待遇执行。

六、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771011)。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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