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促进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289人)
1、普通公益性岗位253人(见附件1);
2、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6人(见附件2)。
三、报名条件
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政策范围内友谊县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大龄(4050)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烈属、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军人配偶、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脱贫人口等。以及未就业大学毕业生。
2、普通公益性岗年龄男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女不超过47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特殊岗位另作要求)。
3、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不限男女(特殊岗位另作要求)。
4、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岗。
5、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统一调配,因个人原因报名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本人负责。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一)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二)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四)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五)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六)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公积金人员;(七)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人员;(八)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友谊县人民政府网、友谊在线、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①普通公益性岗位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各5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友谊县2023年普通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
报名地点:报名友谊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友谊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友谊县福利院和友谊县社会福利养老护理中心的人员请前往各用人单位报名(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备注”栏),报名其他普通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前往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报名,地址:民生大厦806室,联系电话:0469-5819706。
②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所需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为A4纸各5份)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二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报名人员自行打印《友谊县2023年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报名。
报名地点:请所有报名大学生公益性岗位(附件2)的人员前往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报名,地址:民生大厦806室,联系电话:0469-5819706。
报名人员需关注网站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审查
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录用方式
普通公益性岗位报名后,经各社区劳动就业保障服务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县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资格复核。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拟开发人数,以实际人数录取;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高于拟开发人数,以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大龄失业人员为重点优先安置,超出计划开发的人员,同等情况下,年龄大者优先。除友谊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友谊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友谊县福利院和友谊县社会福利养老护理中心外,其他普通公益性岗位按用人单位需求进行分配。
大学生公益性岗位报名后,由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超出招聘岗位数时,统一笔试,择优录取,按照笔试成绩排序,合格后聘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确定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名单在友谊县人民政府网、友谊在线及友谊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同时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就业协议。
2、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
3、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用人单位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4、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岗位补贴按现行岗位人员标准执行,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缴纳工伤保险。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就业协议。本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用人单位继续留用的或需再次安置的应按文件规定执行。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就业协议。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就业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其他
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将在友谊县人民政府网、友谊在线及友谊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予以关注。
联系电话:0469-5819706
地址: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社区指导股
友谊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