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宜编纪〔2020〕2号会议纪要,根据《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宜阳籍1999--2000级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未安置人员实行定向招聘(农村小学)。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宜阳县2023年招聘1999--2000级宜阳籍中等师范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县人社局全程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23年计划在宜阳籍1999--2000级未就业普通中等师范毕业生中招聘小学教师10名(拟招聘计划与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设置:本次招聘小学教师不对招聘学科进行限制,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学科进行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原宜阳籍1999-2000级中师毕业,现仍为宜阳县户籍,具有教师资格证、派遣证(就业报到证)人员,年龄不限(已被行政、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在册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5)有违规违纪、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试讲、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1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宜阳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人事股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宜阳县2023年招聘1999-2000级中等师范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其中一份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
(4)派遣证(就业报到证);
(5)教师资格证;
(6)个人档案。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缺考、作弊和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小学五年级下学期各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报考岗位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打分,分数当场公布。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宜阳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和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和聘用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参加试讲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体检合格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考核或资格复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考核工作在宜阳县2023年招聘1999--2000级宜阳籍中等师范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
(六)公示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由相关部门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分配至农村小学任教。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被聘用人员报到期限为7天,7天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有关要求
详情请登录宜阳县政府网“公告公示”栏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相关表格。本次招聘各步骤的相关信息、通知、公告等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9-68871518
监督电话:0379-68822133
202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