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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机关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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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3 17:5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招聘岗位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上海虹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机关派遣辅助文员。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区内机关单位案卷材料分类,整理,归档,向协作单位递送文件材料等。

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能严格遵守机关单位各项工作纪律;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

4.具有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招聘办法

报名

有意应聘者,可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https://jobs.rsj.sh.gov.cn/ggzp-shrs/index.html#/)或通过公司邮箱投递简历。简历投递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截止。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笔试

经初选入围的应聘人员,我司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面试

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人选,组织统一面试。

考察

笔试和面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体检

公示后需进行体检。参加体检者自行前往区内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并向我司提交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通知并前往我司办理入职手续,由我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关机关单位工作。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根据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人民币8万-8.7万元(税前)。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待遇按上海市相关标准缴纳,同时根据国家规定享受假期。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65471104*8001

公司邮箱:shhk_h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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