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遵市人社通〔2023〕18号)等文件精神,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遵义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被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基本条件;
3.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人员及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6.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曾经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情况
(一)岗位补贴: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760元/月/人),其中,岗位补贴的60%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岗位补贴的40%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
(三)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年龄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办证流程:申请人带上身份证及相关印证资料到各镇乡人资中心登记办理)
4.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用人单位提供材料:公示材料及图片、单位申请公益性岗位用人的函、劳动合同、进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材料(各一式两份)
(三)资格审查录用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是否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等进行审核。符合安置条件的,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一人一档”要求为新进人员建立个人档案,档案包含:进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材料、劳动合同等资料。
(四)排序
在不同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中,优先招聘符合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的家庭成员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在同一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中,优先安置家庭困难人员及年龄较大人员。如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招聘程序,精心组织实施好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取消招聘资格。
(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