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边县关于公开招聘驻矿安监员的公告
根据《陕西省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参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县政府2023年12月13日第15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驻矿安监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驻矿安监员9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年龄条件:限男性,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及以后出生)。
3.户籍条件:靖边县户籍,户籍以2023年12月31日前落户为准。
4.学历条件: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专业条件:采矿工程、地质工程、矿山机电、安全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煤炭类相关专业。
6.身心条件: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责任心强、自愿从事煤矿安全监督工作,能够胜任井下安全监督工作,无职业病史。
7.优先条件:热爱本职岗位,有煤矿井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不得报考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在禁考期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符合体检标准或患有不宜从事煤矿井下工作的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病及肺外结核病、严重的上呼吸道及支气管疾病、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心血管器质性疾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风湿病(反复活动)、严重的皮肤病,经医疗鉴定,不适于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
7.如有故意隐瞒或虚构以上情形者,视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bian.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通过(网址:http://ks.jingbian.gov.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由人社局和应急管理局共同对报考人员所申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4年1月15日 08:00 至 1月18日17:30。
报名地点:靖边县标准化创业中心(新车站对面)。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报考人员不足,可降低为1:2,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核减招聘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日期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末位成绩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试。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负重、力量、耐力、速度及身体协调等内容。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六)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并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七)结果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能测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招聘计划数额内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考察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陕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征信报告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靖边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岗前培训
所聘人员上岗前进行相关的培训工作。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取消聘用资格。
六、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所从事驻矿监督工作,属临时用工,纳入靖边县县级公益性岗位管理。如被聘用人员有更合适的就业机会,可以随时解聘。
(二)聘用人员的管理。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聘用人员的岗前培训等工作,岗前培训及考核合格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分配至靖边县级直管煤矿工作,合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所聘人员要严格服从县应急管理局安排,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考勤等相关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纪律要求:考生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照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确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三)本次招聘考试按照笔试+体能测试方式进行,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最终结果由第三方机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全过程。
靖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边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