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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越秀区建设街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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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5 21:0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秀区建设街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建设街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资格条件及待遇
(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有志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和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原则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同等或以上)以上学历,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表达能力强,能熟练操作电脑,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聘用后月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组成。
街道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1月17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越秀区建设六马路11号六楼;
(三)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3056407;
(四)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将附件表格《越秀区建设街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打印并填写完整后,亲临报名现场报名;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1.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明;
3.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张;
四、面试办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与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聘用
对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劳动用工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越秀区人民政府建设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11日
附件:越秀区建设街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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