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高效解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我县决定招聘司法协理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沁县户籍,计划招聘司法行政系统编制外人员共18名,其中男性9名,女性9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等条件详见《沁县2024年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
4.截至2024年1月1日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
5.具有沁县户籍(生源地为沁县或2023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沁县的);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役士官和士兵,其学历放宽到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用;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法学专业毕业的,或具有政法、公安相关工作经历的,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招聘。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方案制定、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同签订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x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1日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山西省沁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沁县红旗西街288号
3.报名需携带材料
报名时,本人须携带:
①填写《沁县2024年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附件2);
②提交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照5张;
③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验证期内);退役士官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退伍证、学历证书和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
④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⑤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⑥个人征信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还需提供的资料有:
(1)提供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填写的毕业学校、时间、专业等要与毕业证等证件的相关内容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有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4.报名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用50元,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公告。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按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考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意识与精神、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要与报名时所用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或具有政法系统相关工作经历的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员,如条件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条件仍相同,可采取面试加试环节确定排名。面试将全程录音录像。
(四)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公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进行一次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对因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经招聘领导组会议通过,在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资格有异议经查属实的,按有关政策规定,取消招聘资格,出现空缺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招聘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由县司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考生被招聘后,由县司法局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岗位,被招聘人员要服从岗位分配。
五、招聘人员的职责与待遇
(一)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在全县各个司法所。其工作职责是:
1.协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2.协助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收集立法意见;
10.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协助开展司法所其他工作。
(二)待遇保障
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制外人员,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招聘期内,招聘部门与被招聘人员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的情形除外)。司法协理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长治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福利及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六、纪律监督
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察等各环节所涉及的考务纪律及保密制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招聘过程必须按照有关回避规定实行回避。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咨询电话:0355-7023955
监督电话:0355-7022113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方案由沁县司法协理员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2沁县2024年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docx
沁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专班
202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