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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西长治黎城县司法协理员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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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8 23: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全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司法协理员12名(男岗6名,女岗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黎城县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2024年2月29日);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6.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2月28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司法协理员的,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或同等学历,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有法学类专业学历的、黎城县政法系统现在岗且连续从事辅助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本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招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5日-3月11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2日9:00至3月13日18:00。

3.报名网站:黎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xlc.gov.cn/)。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黎城县人民政府网,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②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

③毕业证、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及同等学历可不提供)。

④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或加分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招聘资格,按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因联系方式不准导致未能及时获知通知事项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可在3月14日24: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再修改报考信息。

(三)报考费用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3月15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依据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报名费50元/人。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的具体打印时间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并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基础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

笔试结束后,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公告,考生自行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拟聘岗位3倍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人数不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具有法学类专业学历的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资料;符合“黎城县政法系统现在岗且连续从事辅助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条件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见附件样式)。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理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依然并列,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公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进行一次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对因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待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有反映且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并与黎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司法协理员工资薪酬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司法协理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继续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考察等各环节所涉及的考务纪律及保密制度,发现有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行为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报名咨询:0355-6565930

监督电话:0355-859556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七、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所有需公开事宜均在黎城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黎城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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